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表現良好,由廠商於契約屆滿前2個月提出申請,如經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得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項目:108年戶外教育實踐園區營運暨課程發展輔導工作、擴充期間上限至109年11月30日止、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3,65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鐸聲館1樓106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03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仰喬樓1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一)國內大專院校、學術團體、學(協)會、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專業服務之相關機構。
(二)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規格聯絡人:秘書室張雅淇小姐,電話:(02)77407085,傳真:(02)77407044。
二、本案預定於107年11月16日(五)上午10時在本院三峽總院區鐸聲館1樓106會議室辦理評選作業。
三、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截止投標當日及開標當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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