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標廠商如經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且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原決標條件續約1年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項目:三峽總院區膳食委外,金額上限新臺幣498萬550元整,擴充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
(2)契約期滿,本院重新辦理招標,因故未能決標時,得標廠商應以原決標條件繼續供應2個月,並按契約單價核算付款,且金額不逾新臺幣22萬7,75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鐸聲館106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機關登記或設立之其他餐飲業(F501990)
(二)廠商應提出之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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