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鐸聲館107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經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廠商。
(2)廠商應提出之文件影本: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仍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依經濟部99年7月30日經中字第09902634950號函說明,工廠登記制度已修正為「登記不發證」,廠商於投標時可擇一檢附下列文件影本投標:1.合法有效之工廠登記證、2.向原核准登記機關申請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3.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下載之工廠登記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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