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6-09-24 已決標公告

行政大樓3樓1301貴賓接待室空間整修工程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決標日:106/1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豪總合空間規劃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6,680
原始預算
$ 919,403
底價金額
$ 882,620
決標折數
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92.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秀儀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機關代碼 3.92.55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聯絡人 洪秀儀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傳真號碼 (04)2219536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6: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三民路3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資訊館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可承攬本採購案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1號函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前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招標文件及圖說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2.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本身負責。 3.倘為工程、設備等圖檔有不明處,機關備有紙本一份可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至台中市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營繕組查看。 4.現況勘查: (1)投標廠商自行前往工地,勘察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 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2)投標廠商若未能詳盡勘查工地或拒絕勘察工地,以致不能瞭解招標文件之內容及熟知上述各注意事項時,不得藉詞推卸其應適當提出工程施工方案之責任。履約時亦不得因未瞭解招標文 件之內容,或未熟悉工地之特性,而請求補償。勘察、測定、調查作業之費用及責任,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5.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面解釋或說明外,無論機關之員工、技術服務廠商或其代表,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之意義,作任何口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機關無任何約束,或限制其在契約範圍內自由行使其職權。 6.得標廠商日後所提報之圖說規範等應依「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實施要點」應用標準施工綱要規範、製圖手冊及相關e化措施辦理。 7.廠商車輛進入本校校園一律依本校「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車輛管理辦法」暨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園車輛收費要點」辦理停車收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秀儀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機關代碼
3.92.55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聯絡人
洪秀儀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傳真號碼
(04)2219536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6: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三民路3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資訊館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可承攬本採購案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1號函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前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招標文件及圖說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2.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本身負責。 3.倘為工程、設備等圖檔有不明處,機關備有紙本一份可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至台中市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營繕組查看。 4.現況勘查: (1)投標廠商自行前往工地,勘察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 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2)投標廠商若未能詳盡勘查工地或拒絕勘察工地,以致不能瞭解招標文件之內容及熟知上述各注意事項時,不得藉詞推卸其應適當提出工程施工方案之責任。履約時亦不得因未瞭解招標文 件之內容,或未熟悉工地之特性,而請求補償。勘察、測定、調查作業之費用及責任,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5.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面解釋或說明外,無論機關之員工、技術服務廠商或其代表,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之意義,作任何口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機關無任何約束,或限制其在契約範圍內自由行使其職權。 6.得標廠商日後所提報之圖說規範等應依「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實施要點」應用標準施工綱要規範、製圖手冊及相關e化措施辦理。 7.廠商車輛進入本校校園一律依本校「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車輛管理辦法」暨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園車輛收費要點」辦理停車收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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