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本案之設計需能以實景營造傳統歐洲葡萄酒文化,並搭配專業品酒桌整體規劃,並提供包括能展現葡萄之栽培、耕種文化之表達,並與酒窖、芳香辨識與感官品評訓練中心的內外整體氣氛能相互彰顯整體葡萄酒文明之情境教育者為優先。
二、本案品酒教室整修係以原品教室空間牆壁、地板與天花板為主要範圍,並包含原裝修之拆除改建之運棄,以及內部使用之照明、空調設施汰換,該外圍走廊不包括,並需注意於施工間妥為保護。
三、本案施工之建材與施作方式由設計者自行發揮,以可展現傳統歐洲葡萄酒文化之精髓為優先考量,並達到整體教學環需要與整體歐洲葡萄酒文化實景呈現為目的。
四、設計規劃與施工營建材料之使用,應符合室內裝修相關規定,並注意整體之色調設計及協調感,並能展現獨特創意者為佳,並需考量後續維護管理需求之方便性。
五、內部之照明及空調汰換需考量整體品酒教學之專業需求性,照明並以省電燈具為優先考量,並需考量整體教學環境之色溫需求。
六、為符合現代多媒體之運用,本教室之設計必需提供多媒體友善環境,以利授課教師與學生之多媒體教學互動。就教室內之上課教學使用之視訊視聽及網路設備需求,需做通盤考量,並於裝修時盡可能整合相關管路妥為隱藏,勿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政府核准登記之室內裝潢(修)業等附有相關營業證明文件。
2. 稅捐機關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3. 非拒絕往來戶且公告前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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