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3號(圖書館三樓自學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3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之證明文件如下:(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一、開標日如遇有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當日同一時間開標。
二、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三、(1).105學年度上學期教科書內容詳見105學年上學期教科書採購經費分析表。
(2).交貨日期:105年8月9日至8月11日(地點:圖書館一樓製圖教室)
(3).教師用書請得標廠商分書後於閞學日放置於發書地點:圖書館一樓製圖教室,供教師領用並造冊簽名,若使用書商要自行發放者,請發放書商確實放置於使用教師辦公桌,並將發放情形回報給得標書商(教務處於8/16日提供授課老師名單予得標廠商)。
(4).學生發放教科書時間
日校 開學日上午 8:00-12:00
進修部 開學日 晚上 18:30-19:00
(5).缺頁或污損用書,得標廠商至校更換時間為:105年9月6日(地點:圖書館一樓製圖教室)。
(6).退還廠商教科書時間(含未用教師用書):105年9月13日。
(7).依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學生教科書,由得標廠商免費提供。
(8).清單上人數會倘因招生註冊人數、轉學、休學或復學學生而有所變動,得標廠商依各班確定人數更改採購數量,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9).得標廠商必須於書到校至發書日前派員整理書籍,並於發書日派員到校發書,相關整書發書費用,由廠商自行吸收,不得轉嫁給學生,且發書前相關保管責任,由廠商全權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