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8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游泳池整建維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50,000
原始預算
$ 8,775,1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機關代碼 3.92.5.4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傳真號碼 (03)977841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11001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93,20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775,1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8,775,1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2 09:00
開標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行政大樓三樓行政會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行政大樓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不允許採專業分包方式辦理。 (三)投標廠商不得有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形。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採購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評選作業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評選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釋相關規定。 ●預算金額、採購金額、預計金額不含有價料折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9款規定,採購金額以工程採購之支出部分認定)。 ●得標廠商應將有價料變賣收入繳回本校公庫,不折抵施工費用。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評選時間訂於開標審查後擇期舉行(時間、地點另函通知)。合於招標文件者,方能進入評選會議。 ●進入評選會議之廠商須向評選委員會簡報20分鐘,答詢20分鐘。簡報次序於開標審查符合後,採購評選前,由廠商抽籤決定之。 ●符合資格標廠商應於相關會議排定時間到場,計畫主持人應親自到場。凡依籤序應到場評選而未到場者,評選委員會得視實際情況依籤序由次家參評廠商先行評選,原參評廠商則順延至下一位,若所有到場之參評廠商均完成簡報,未到場之參評廠商,其「簡報及答詢」項目不予計分。 ●評選項目及配分: 1.履約能力(含營運狀況、財務狀況、得獎與工程紀錄、專業技能、曾完成與本案類似工程之履約實績及履約、完工結果說明)(20分)。 2.投標團隊之工作人力、組織分工與主要成員履歷(需提具與本工程相關類似工作經驗證明)(20分)。 3.執行計畫說明(30分)。 4.價格之完整性及合理性(含標單)(20分) 5.簡報與答詢(10分)。 ●第1次更正公告:修正"投標專用封面"之檔案文件 ●第2次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4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機關代碼
3.92.5.4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傳真號碼
(03)9778415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001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93,205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775,1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8,775,1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2 09:00
開標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行政大樓三樓行政會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行政大樓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不允許採專業分包方式辦理。 (三)投標廠商不得有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形。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採購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評選作業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評選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釋相關規定。 ●預算金額、採購金額、預計金額不含有價料折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9款規定,採購金額以工程採購之支出部分認定)。 ●得標廠商應將有價料變賣收入繳回本校公庫,不折抵施工費用。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評選時間訂於開標審查後擇期舉行(時間、地點另函通知)。合於招標文件者,方能進入評選會議。 ●進入評選會議之廠商須向評選委員會簡報20分鐘,答詢20分鐘。簡報次序於開標審查符合後,採購評選前,由廠商抽籤決定之。 ●符合資格標廠商應於相關會議排定時間到場,計畫主持人應親自到場。凡依籤序應到場評選而未到場者,評選委員會得視實際情況依籤序由次家參評廠商先行評選,原參評廠商則順延至下一位,若所有到場之參評廠商均完成簡報,未到場之參評廠商,其「簡報及答詢」項目不予計分。 ●評選項目及配分: 1.履約能力(含營運狀況、財務狀況、得獎與工程紀錄、專業技能、曾完成與本案類似工程之履約實績及履約、完工結果說明)(20分)。 2.投標團隊之工作人力、組織分工與主要成員履歷(需提具與本工程相關類似工作經驗證明)(20分)。 3.執行計畫說明(30分)。 4.價格之完整性及合理性(含標單)(20分) 5.簡報與答詢(10分)。 ●第1次更正公告:修正"投標專用封面"之檔案文件 ●第2次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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