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會議室(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該行業登記證(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附加說明
(一)本工程除工程主體外,亦含【金屬可回收資源清理作業,由廠商回購】及【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費】等2項銷售項目,由承包商按其單價及實際數量收購,不隨發包單價比例予以調整,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審慎評估。
(二)本案工程內容含拆除既有污水處理桶槽(含基礎)、施作預力基樁、地盤改良等工項。
(三)本案工程位處山坡地範圍與執行雜項工作物拆除作業,廠商須配合依臺南市政府核定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拆除執照等內容施工以取得簡易水土保持與拆除執照完成證明文件,相關費用已包含於契約價金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