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902 已決標公告

宿舍及第二教學區弱電(含高、低壓)系統地下化管線整合改善工程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決標日:109/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43,430
原始預算
$ 2,713,430
底價金額
$ 2,343,43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92.3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賢隆(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5)6315219
機關代碼 3.92.39
單位名稱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632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64號
聯絡人 王賢隆(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5)6315219
傳真號碼 (05)636505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13,4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24
原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5 10:00
開標時間 109/12/25 11:30
開標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萬5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6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之電器(氣)承裝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 2.投標時應附具下列有效證件影本供審查(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聲明書。 (3)廠商應於投標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繳交相關切結書1、2(僅第15頁蓋公司大小章),訂定契約時應備齊全份(1~15頁)文件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取時間方式: (1)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至投標收件截止日止。 (2)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圖說費新台幣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二)招標機關聯絡人:王賢隆;電話:05-6315219;傳真:05-6365053。 (三)標單無效之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投標單無效,標單無效之廠商,本校得要求其離開開標會場。 1.未繳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或票據係偽造變造者。 2.未附聲明書或聲明書未經蓋章者。 3.經審查證件不全、失效或不合規定者。 4.未用本校標單者。 5.標單未蓋印章或印章與印模單不符者。 6.字跡模糊或塗改而未蓋印章或無法辨識或破損不完整者。 7.標單未以中文大寫填寫總額或以鉛筆填寫者。 8.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9.同一廠商投遞有效標封二封以上者。 10.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尚未屆滿或撤銷者。 11.於投標文件內附加條件者。 12.未依規定裝封或標封外未註明廠商名稱、地址者。 (四)勘察工地: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施工地點詳細察勘,確實明瞭一切工程有關事項後參加投標,得標後不得藉詞于工地情形擅提異議。凡工程習慣應予施作不給價之附帶工作及所有細微部份,為完成本工程所不可缺者,亦應一併施工完竣,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 (五)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但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本工程如需繳納空污費由廠商先行代繳後檢據向本校請領,若有任何滯納金或逾期罰款等情事,均由廠商自行負擔。 (七)拆卸具殘值物品,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應點交本校/保管組並配合運搬至其指定地點。 (八)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開工前,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單位或技師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 (九)廠商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告示排 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規定設置工程告示牌,並載明全民督工通報電話(0800-009-609)及網路通報網址(http://www.pcc.gov.tw),以利民眾監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賢隆(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5)6315219
機關代碼
3.92.39
單位名稱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632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64號
聯絡人
王賢隆(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5)6315219
傳真號碼
(05)636505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13,43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24
原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5 10:00
開標時間
109/12/25 11:30
開標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萬5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文化路6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之電器(氣)承裝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 2.投標時應附具下列有效證件影本供審查(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聲明書。 (3)廠商應於投標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繳交相關切結書1、2(僅第15頁蓋公司大小章),訂定契約時應備齊全份(1~15頁)文件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取時間方式: (1)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至投標收件截止日止。 (2)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圖說費新台幣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二)招標機關聯絡人:王賢隆;電話:05-6315219;傳真:05-6365053。 (三)標單無效之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投標單無效,標單無效之廠商,本校得要求其離開開標會場。 1.未繳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或票據係偽造變造者。 2.未附聲明書或聲明書未經蓋章者。 3.經審查證件不全、失效或不合規定者。 4.未用本校標單者。 5.標單未蓋印章或印章與印模單不符者。 6.字跡模糊或塗改而未蓋印章或無法辨識或破損不完整者。 7.標單未以中文大寫填寫總額或以鉛筆填寫者。 8.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9.同一廠商投遞有效標封二封以上者。 10.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尚未屆滿或撤銷者。 11.於投標文件內附加條件者。 12.未依規定裝封或標封外未註明廠商名稱、地址者。 (四)勘察工地: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施工地點詳細察勘,確實明瞭一切工程有關事項後參加投標,得標後不得藉詞于工地情形擅提異議。凡工程習慣應予施作不給價之附帶工作及所有細微部份,為完成本工程所不可缺者,亦應一併施工完竣,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 (五)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但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本工程如需繳納空污費由廠商先行代繳後檢據向本校請領,若有任何滯納金或逾期罰款等情事,均由廠商自行負擔。 (七)拆卸具殘值物品,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應點交本校/保管組並配合運搬至其指定地點。 (八)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開工前,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單位或技師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 (九)廠商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告示排 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規定設置工程告示牌,並載明全民督工通報電話(0800-009-609)及網路通報網址(http://www.pcc.gov.tw),以利民眾監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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