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算5日內開工,自決標日起算50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3)營造業投標廠商需附本年度依營造業法加入營造業公會證明。
(4)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須提出經稽徵機關核章或公庫蓋章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401表)(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往來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新三年內無退票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所有採購標的之保固期間為五年(自工程驗收合格日之次日起算)。
2.機關辦理開標作業時,如廠商未到場者,視同主動放棄比減價權利。
3.廠商所遞送之投標文件,除基本資格審查應附證明資料外,如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總價標單、詳細標單、委託授權書(如有委託參與開標之情形才需要,並請受委託人帶身分證正本)等都應檢附,方能進行辦理審查,如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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