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東市博愛路345號本校博愛樓一樓教授休息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設計至106年1月20日,監造至工程驗收合格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建築師開業證明書。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3)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投標廠商注意,本校審查納稅證明是指"經稽徵機關核章及公庫蓋章之納稅收據聯"與"申報書(401表)",只提供納稅申報書(401表)者將判定投標資格不符合,並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廠商未依投標文件之規定投標,不予決標給該廠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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