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92.37.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總務主任 |
| 聯絡電話 | (089)322047#830 |
| 機關地址 |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 |
| 傳真號碼 | (089)3451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1,07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1/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1/04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博愛樓一樓教授休息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7,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取得本工程案之合法雜項執照後2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3)營造業投標廠商需附本年度依營造業法加入營造業公會證明。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往來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新三年內無退票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工程需向台東縣政府申請並取得合法雜項執照後方能開工,目前本採購案之工程雜項執照申請工作已由設計監造之建築師進行中。本採購案得標廠商需等候機關通知已取得雜項執照並核可後方能開工。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取得雜項執照後20日內完工。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以日曆天計算,政府所訂之春節假期間(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1日)為免計入工期之期間。 3.本案採購與施作標的物一律由廠商保固2年 4.工程注意事項: a.請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並依契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b.本工程如於學生上課期間施工,施工廠商應指派人員負責管制工地人員進出,並加強施工區域之區隔(包含施工圍籬與護網),以維護學生安全。 c.施工期間請維護本校校園環境整潔,廢棄物與垃圾(含施工人員飲食之垃圾)請當天立即自行帶離,不可棄置於本校校園。 d.如違反本條第九到十一項規定,機關可對廠商進行罰款。每天每單次違規扣罰500元,經機關通知後次日如未處理可連續處罰直到廠商改善。廠商需繳完罰款後機關方給付契約價金。 5.請廠商注意本採購案工程保險的內容與金額,履約時需保險內容須符合契約要求。 6.請投標廠商注意,本校審查納稅證明是指"經稽徵機關核章及公庫蓋章之納稅收據聯"與"申報書(401表)",只提供納稅申報書(401表)者將判定投標資格不符合,並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廠商未依投標文件之規定投標,不予決標給該廠商。 7.機關辦理開標作業時,如進行至比減價作業時,投標廠商需親自或委託他人到達機關開標現場進行比減價作業(需帶公司大小章),如投標廠商於開標時間未到機關開標現場參與比減價作業,機關將認定該投標廠商主動放棄比減價權利,不另外通知與改期辦理比減價作業。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0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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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