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7017 已截止

荒山劇場儲藏室整修工程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公告日:107/03/09 截止日:107/03/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13,112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蔣先生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3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蔣先生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3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C107017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收發室(行政大樓B1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室內裝修業、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切結書、(5)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工期為30日曆天,決標次日起開工,工程驗收後保固1年。 (二)投標廠商應按圖說仔細估算工程內容、項目、數量、品質、標單及價格,凡圖說或工作項目未明載,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須,或工程慣例所應為之事項,應全部包括在內,不得另外加價。 (三)本工程不舉行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工程圖說,並親自現勘場地。(聯絡人:蔣先生,電話:(02)28961000分機154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蔣先生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3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蔣先生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3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C107017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收發室(行政大樓B1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室內裝修業、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切結書、(5)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工期為30日曆天,決標次日起開工,工程驗收後保固1年。 (二)投標廠商應按圖說仔細估算工程內容、項目、數量、品質、標單及價格,凡圖說或工作項目未明載,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須,或工程慣例所應為之事項,應全部包括在內,不得另外加價。 (三)本工程不舉行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工程圖說,並親自現勘場地。(聯絡人:蔣先生,電話:(02)28961000分機154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5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3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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