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擴充之項目為116年度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7萬6,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一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或依實際決標日之次日起算)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校勞務承攬簡易契約書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自然人投標請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應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7條第2項之規定:(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含)護理系所畢業。(2)具護理師執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照。(3)健保特約醫院(不含基層診所)臨床護理實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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