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03 已截止

工藝大樓2樓教室整修工程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公告日:106/06/15 截止日:106/06/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391,000

押標金
$ 65,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6/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佳益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聯絡人 莊佳益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7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7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7月3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3)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4)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1、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為指依公司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非指「營利事業登記證」。2、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須與本工程相關。3、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5)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申報書或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6)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需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7)廠商投標證件資格審查登記表等校方提供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應確實至施作地點現場勘察、估價。2.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8789752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4. 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00-007-007、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6.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7.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8. 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佳益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聯絡人
莊佳益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7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7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7月3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3)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4)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1、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為指依公司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非指「營利事業登記證」。2、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須與本工程相關。3、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5)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申報書或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6)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需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7)廠商投標證件資格審查登記表等校方提供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應確實至施作地點現場勘察、估價。2. 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8789752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4. 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00-007-007、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6.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7.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8. 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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