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意里42鄰府前路27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金額:預估新台幣30萬元;(依原契約光纖纜線長度及決標單價計算)
2.數量:預算書項次壹、1-光纖纜線行政大樓西側,600公尺;
3.光纖佈放地點:行政大樓東側
(1)由資訊機房配置24芯單模光纖至資訊科。
(2)由資訊科配置8芯單模光纖至第一排教室。
(3)由資訊科配置8芯單模光纖至第二排教室。
(4)由資訊科配置8芯單模光纖至第三排教室。
(5)由資訊機房配置8芯單模光纖至教官室。
4.期間:108年1月31日至108年6月31日;
5.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意里42鄰府前路27號國立花蓮高工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意里42鄰府前路27號國立花蓮高工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為電器承裝業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之信用證明
(五)網路架設丙級證照,網路及VMware虛擬化系統維護服務標地物相關設備維護工程師及軟體技術認證,Cisco CCNA、Microsoft MCITP(含)以上證照與VMWARE(VCP)技術認證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
1.50日曆天:內完成交付:項次貳、核心交換器(含17支核心交換器(GBIC)及項次參、交換器2台。
2.90日曆天內:依本校資媒組指定之場所完成:項次壹、光纖線路-1.光纖纜線行政大樓側; 項次壹、2.3.4光纜配線箱; 項次壹、5光纖跳接線; 項次壹、6機櫃; 項次壹、7教學區網路線佈設; 項次參、交換器15台;肆、無線基地台,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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