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4彰化縣秀水鄉中山路3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或通訊郵購新幣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2.電子領標免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4彰化縣秀水鄉中山路364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設立於彰化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切結書1(詳招標文件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內切結書)。
6.押標金
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8.廠商信用之證明
9.領標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1)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09:40前
(2)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2.02工程採購契約-1060406核定檔案修正。
第7條履約期限 修正為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3.修正檔案06-標單-機械綜合實習大樓興建中新增連鎖磚工程-加註第陸項加值營業稅((B)*5%)1式。
4.修正公告後延後開標日為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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