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
履約期限
108年9月1日起至109年8月29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教育部)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投標標的物(製造、代理、銷售)廠商經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列印公示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檢附)。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資料影本;新設立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參加投標。
三、其餘詳如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審查表,並請依該表所列順序由上而下依序排列相關應附資格文件。
四、符合以上資格且經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評選作業。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得參加後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廠商務必於投標封填寫聯絡電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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