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
履約期限
106年9月6日至9月8日(或遇突發狀況臨時修正之日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旅行業。
應附證明及相關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壹份。
2.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壹份。
3.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影本壹份。
4.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壹份。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影本壹份。
6.廠商履約責任險保單影本壹份(有效期限至少仍需有半年以上)。
7.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招標投標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單價分析表(應詳實填寫後,並應另納入服務企劃書內)、委託代理授權書、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繳交履約保證金申請書、需求規格及廠商確認書。
8.廠商服務企劃書7分(另裝封)。
9.其餘詳如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審查表,並請依該表所列順序由上而下依序排列相關應附資格文件。
二、符合以上資格且經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評選作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得參加後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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