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號 第2會議室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c.其他: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2.防水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c.其他: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於投標時檢附其切結書第一頁)。
(6)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並檢附其聲明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8)授權書。(本文件可於現場繳交查驗;請負責人或被授權人攜帶授權書及本人證件正本供查驗,未攜帶證件視同該投標廠商代表未到場,不得參加後續比(議)價程序及說明)。
敬請投標廠商;參詳廠商資格審查表內容檢附文件供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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