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證明文件。
二、設立之相關證明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四、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證協會會員證明文件。
五、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
六、最近一期之營業稅完稅證明。
七、旅行社履約責任險保單(活動期間仍在有效期限內)。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九、信用證明正本或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十、住宿飯店之訂房確認單。
附加說明
壹、參觀行程規劃參考
1. 日期:106年4月25-28日(週二~五),共四天三夜。
2. 參加人數:學生人數約440人。
3. 費用:新台幣5,700元以內。
4. 交通工具:遊覽車(五年內新車)。
5. 住宿飯店:南部地區(以台南、高雄、墾丁為主)。
6. 全體必經景點或體驗活動:成功大學參訪、台南花園夜市、台南城市探索、奇美博物館、嘉義故宮南院、義大遊樂世界。
7. 參考景點或體驗活動: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或其他。可考慮分車分組的方式輪流參觀。若有更佳行程可由投標廠商做適度調整。
8. 需有半天之城市探索(以下午之半天為佳),以台南為定點,旅行社須配合各班之活動規劃,並以車為單位進行活動。
9. 膳食:
(1) 視旅行社規劃行程而定,可安排飯店用餐、合餐、便當或自理(除第1天早餐外,其餘餐食不得多於1餐自理,且早餐不得自理)。
(2) 除花園夜市行程不安排共同用餐外,其餘兩晚皆需共同用餐。
10.領隊老師:約17人(師長部分請另行報價並依實際參加人數計價給付)。
貳、廠商資格審查及評選時間地點:民國105年10月25日上午09時30分,本校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報室(廠商可不派員出席)。後續工作小組初審時間地點另訂(廠商不派員出席)。評選委員會議時間地點:105年10月28日上午10時00分,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報室(廠商請派員出席)。議價時間地點:評選結果後當日於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報室(優勝廠商出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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