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2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技師證書、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工程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影本。
(四)景觀設計業: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具學術研究性質之團體(含國內大專院校):團體章程內應載明學術研究為其宗旨或設立目的或團體任務等(國內大專院校需具授權書或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
(六)其他與景觀、建築、都市設計、環境規劃等相關法人機構或團體: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為學會或協會等社會團體請加附組織章程影本)、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非屬公司組織者得免繳驗。
(七)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原住民廠商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原住民個人或依法取得合格登記之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並持有證明文件。
(八)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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