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後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後60個日曆天日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須領有營利事業登記之土木包工業或各級以上之營造廠、或營業登記項目與本投標標的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屬責任施工。若既有工項於施工時發現有數量不足、標單漏列工項但需配合本工程正常完成、安全使用、整體美觀性,廠商須配合校方要求,無條件施作。不得要求額外加價。
2.既有設施物拆除區堿含(1.家政大樓2樓走廊木製音響箱拆棄2.3樓走廊花盆運棄3.4樓頂樓環境清潔運棄4.教科文大樓頂樓廢棄太陽能玻璃板運棄5.電桿廢線拆除整理)
3.修樹區域(沿游泳池棒球打擊場邊經教科文大樓後門到藍球場側門外兩旁,約24棵樹)。施做前預先通知校方,限於假日施做。按修剪高度及距離配合採用適當操控機台及修剪工具。
4.完工後驗收前,工地內外四周應進行環境清潔打掃,相關無用雜物及廢棄物、垃圾應配合校方指示,合法棄置。
4.有關設計專業及施工技術,請洽本案規劃設計商-陳國欽建築師事務所07-550926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