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完工前增購LED電視牆一座,金額NT$300萬元整。完工前另依照本校實際需求,按契約單價增購標價清單(含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圖說、明細表)內標的,結算總價不得逾公告之採購金額。(如有新增項目應予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65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50元整,親購者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款,郵購者一律以郵政匯票為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65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國立屏東高級中學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下列證照齊全且無不良紀錄者,皆可參加投標:
(一)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
(三)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在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四)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
其他
一.招標文件(含圖說)即日起陳列於本校總務處櫃檯供廠商免費參閱(請於本校上班時間內為之)。
二.郵購招標文件應貼回郵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160g,未逾250g)
1.快遞:與本校同縣市NT$90,與本校不同縣市NT$130。
2.限時掛號:NT$52。掛號:NT$45。
3.限時:NT$32。普通:NT$25。
三、決標原則: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 規定,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以總評分達合格分數【80】分以上,為合格廠商, 進行價格標之間標,採最低標決標。
四、簡報及答詢、評審(分):民國108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時3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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