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於106年12月31日前,得依實際需求洽得標廠商同意辦理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原契約項目,全部組項合計採購金額為本案新台幣25萬元之數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請至出納組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3、投標廠商聲明書4、型錄或網頁資料或廠商用印確認之招標規範 5、環保標章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政府採購法第96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規定,提供具有「環保標章」產品者「優先決標」,決標方式如下:
(一) 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本法第52條第1項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
(二) 環保產品廠商僅一家者,機關得洽該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在二家以上者,機關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環保產品廠商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三) 機關依序洽各環保產品廠商減價時,應優先洽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廠商減價,無法決標時再洽第三類產品廠商減價。
2.更正公告:招標規範刪除「Google app and Chromebook ...session」、「原廠針對本案開立」,增加「屬進口者,請提供合法進口證明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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