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 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本校明德樓四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鹿港高中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請依附件一「採購需求表」內容規定,完成教科書之進書、書籍整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每一成員廠商均需檢附: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檢附營業項目為圖書出版、發行業,或各種學校教科書及有關參考書之出版與發行,或各種書籍買賣及經銷等與本案相關行業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12年07月04日08時30分。
二、開標時間:112年07月04日14時00分整。
三、開標地點:本校明德樓四樓會議室
四、開標時間請派員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
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
場者,視同放棄。
五、履約期限:請依附件一「採購需求表」內容規定,完成教科書之進書、書籍整理、發書、退換書及補訂書,與結算、核對帳款及驗收事宜
六、採購之釋疑及異議期限:釋疑期限:請於112年07月03日前提出、異議期限:
請於112年07月07日前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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