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本校四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鹿港高中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請依附件1「採購需求表」內容規定112年02月17日前,完成教科書之進書、書籍整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為圖書出版、發行業,或各種學校教科書及有關參考書之出版與發行,或各種書籍買賣及經銷等與本案相關行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之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11年12月27日08時30分。
二、開標時間:111年12月27日10時10分整。
三、開標及評審地點:本校明德樓四樓會議室
四、開標時間請派員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五、履約期限:請依附件1「採購需求表」內容規定112年02月17日前,完成教科書之進書、書籍整理、發書、退換書及補訂書。與結算、核對帳款及驗收事宜。
六、採購之釋疑及異議期限:請於111年12月24前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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