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鹿港高中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履約期限
請依附件1「採購需求表」內容規定,完成教科書之進書、書籍整理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標封、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4.出席時,檢附投標廠商「委託代理暨使用印章或簽署授權書」、5.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6.本採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每一成員廠商均需附具:a.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圖書出版、發行業,或各種學校教科書及有關參考書之出版與發行,或各種書籍買賣及經銷等與本案相關行業之公司或行號、b.稅捐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c.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證明、7.投標標價清單及明細單、押標金票據或繳交執據(新台幣264,000元)、8.電子領標之繳交憑據或列印資料壹份(非電子領標者免附,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並最遲於決標後5工作日內補正,未補正者視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11年06月29日08時30分。
二、開標時間:111年06月29日10時10分整。
三、開標及評審地點:本校明德樓四樓會議室
四、開標時間請派員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五、履約期限:請依附件1「採購需求表」內容規定,完成教科書之進書、書籍整理、發書、退換書及補訂書,與結算、核對帳款及驗收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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