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請至本處出納組繳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有案之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11)並具備合格證件而無不良紀錄者。
2、應檢附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4)投標廠商聲明書;(5)提出曾承作履約實蹟證明(含結算證明文件);(6)信用證明;(7)押標金繳納證明;(8)切結書。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向票據交換機構查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
4、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11)登記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一.1 假設工程
1 工程告示牌(依工程會格式)(租用) 座 1.0
2 室外安全防護設施-乙種圍籬+警告標示(租用) M 15.0
3 臨時水電設施費 式 1.0
4 吊車吊運(租用) 式 1.0
5 廢棄物料運棄(含合法證明) M3 27.0
小 計(壹.一.1)
壹.一.2 屋頂防水隔熱工程
1 屋頂既有PU鼓起處局部打除 M2 25.0
2 "舊有落水頭四周地坪打除至RC地
面(W=60CM)" 處 15.0
3 屋頂既有積水處1:3水泥砂漿 補平 積水處 M2 125.0
4 屋頂落水頭四周1:3水泥砂漿補斜角 處 15.0
5 屋頂高壓水刀清洗(3000PSI) M2 675.0
6 屋頂落水管疏通(含測試) 處 15.0
7 屋頂結構體裂縫灌注 支 10.0
8 屋頂防水隔熱橡膠毯-合成聚合物薄片防水膠布(≧1.0mmTH) M2 512.0
9 屋頂防水隔熱橡膠毯-聚乙烯泡沫塑膠隔熱材料(≧4.0mmTH) M2 512.0
10 通氣緩衝式脫氣設備(@100M2) 支 6.0
11 屋頂防水隔熱毯固定壓條收邊 M 118.0
12 太陽能基礎墩座防水處理 1.0kg/m2 個 84.0
13 排風機墩座防水層處理 個 1.0
14 預留柱位牆聚胺酯防水層(含建築用長期耐候性面漆) 處 7.0
15 屋頂防水隔熱橡膠毯-地坪保護層(含建築用長期耐候性面漆) "1.8kg/m2
+0.2kg/m2" M2 512.0
16 屋頂女兒牆聚胺酯防水層(含建築用長期耐候性面漆) 1.0kg/m2 +0.2kg/m2 M2 147.0
17 屋頂管路整理(包含水電及弱電管路腳架) 式 1.0
18 不鏽鋼高腳落水頭更新 個 15.0
19 試水測漏 式 1.0
小 計(壹.一.2)
壹.一.3 一層地坪修繕工程
1 地面管線管路整理(含空壓管線遷移) M 62.0
2 地面排氣溝槽3000psi 混凝土填平 M3 9.0
3 磨石子地面油汙處打除 處 3.0
4 磨石子地面鑽石刀研磨處理 M2 379.0
5 地面1:3水泥砂漿整平 M2 23.0
6 10mmTH橡膠墊 M2 6.0
7 3mmTH 止滑型環氧樹脂耐磨地坪(含環氧樹酯漆標線) M2 379.0
8 現有辦公桌重新弱電配線(含插座、網路及電話等及收線盒) 組 3.0
9 牆面及天花塗佈防霉抗菌乳膠漆(ㄧ底二度) 綠建材標章 M2 422.0
計
直接工程費合計 (壹.一.1~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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