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自行攜帶隨身碟至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拷貝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B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詳需求說明書)
(1)國內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並登記有案之法人、團體,或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應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本專案應納入專案管理、資訊、營養與餐飲衛生等3項專業之團隊參與計畫,並具食品相關系統建置及管理之經驗。(請檢附相關實績之證明文件;若無,亦請檢附具有本專案相關履約能力之說明文件。)
(3)前項業務中營養及餐飲衛生1項得以分包廠商資格替代。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或立案之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1式3份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標價清單正本(含經費明細表)
(6)服務建議書中文版1式7份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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