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正氣北路91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需具本採購相關項目業務資格廠商並具以下證件:
1.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營業項目為業項目為H501011【人身保險業】類別。(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1期納稅證明:申報書、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信用證明影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應提供團體保險契約內容(有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文號),供本校公布於網路,以利學生查詢。
2.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114年5月9日至114年5月12日以書面提出)
3.如有規格問題請電洽本校衛生保健組(089)223389#2245梁組長。
4.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5.修正單價分析表注意事項二明顯誤植之文字:「每學期」修正為「每學年」,規格無異動。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