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10623 已決標公告

111年精勤校區高壓變電站改善第五期工程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決標日:111/09/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賀啓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26,300
原始預算
$ 2,123,629
底價金額
$ 2,029,000
決標折數
90.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代碼 3.9.8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機關代碼 3.9.84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111A200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2,123,62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031,297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9/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9/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6,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校務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得以承攬之合法登記廠商。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106,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計畫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老舊危險電力改善計畫(110-112年度)。 二、工程名稱:111年精勤校區高壓變電站改善第五期工程。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履約溯及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30日至111年09月01日前以書面提出)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111年09月09日前)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但不得少於10日)。111年08月31日至111年09月09日前以書面提出) 七、廠商確依「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採購契約之環境安全衛生條款」、「教育部主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工程施作校園環境品質維護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八、履約地點為學校教學(行政)使用空間,廠商施工不得影響其使用;如作業時影響教學(行政)、活動等使用,應立即停止,進行協調時間後擇期作業;並以納入施工計畫辦理。 九、廠商竣工時,依據台電公司「新增設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要點」,辦理申報竣工等工作事項。 十、拆除之有價剩品,應堆置於廢品暫置場,廠商不得私自運出。 十一、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十三、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9/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機關代碼
3.9.84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1A200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2,123,62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031,297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9/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9/13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6,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校務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得以承攬之合法登記廠商。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106,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計畫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老舊危險電力改善計畫(110-112年度)。 二、工程名稱:111年精勤校區高壓變電站改善第五期工程。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履約溯及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30日至111年09月01日前以書面提出)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111年09月09日前)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但不得少於10日)。111年08月31日至111年09月09日前以書面提出) 七、廠商確依「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採購契約之環境安全衛生條款」、「教育部主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工程施作校園環境品質維護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八、履約地點為學校教學(行政)使用空間,廠商施工不得影響其使用;如作業時影響教學(行政)、活動等使用,應立即停止,進行協調時間後擇期作業;並以納入施工計畫辦理。 九、廠商竣工時,依據台電公司「新增設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要點」,辦理申報竣工等工作事項。 十、拆除之有價剩品,應堆置於廢品暫置場,廠商不得私自運出。 十一、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十三、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9/1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9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