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10210 已截止 開口契約/未載明

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公告日:111/08/22 截止日:111/09/05
⚠️ 本案未決標(已流標/廢標) 無法決標
開標無有效標或未達法定家數,請注意機關後續重招公告 | 截標:2022/09/05 17:00 | 開標:2022/09/06 10: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須繳納押標金
繳納額度詳見招標文件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2/09/08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7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2/09/08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7/27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7/2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7/13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6/08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6/0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5/25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0
開口契約/未載明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9/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代碼 3.9.84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pkPmsMain NzAwNjc5MzA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9.8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正氣北路911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裕昌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89)23041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C111021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採購資料:工程計畫編號 110A2008-2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22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5&orgId=3.9.84&cno=C1110210&seq=07&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0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06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40,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740,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4條第1項規定營造業非經許可,領有登記證書,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不得營業。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並具下列條件:置領有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並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具二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經驗之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一、計畫名稱:111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 二、工程名稱: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並於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履約溯及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四、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2日至111年08月25日前以書面提出] 五、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之期限:111年09月02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1)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3日至111年08月26日前以書面提出] 七、廠商確依「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採購契約之環境安全衛生條款」、「教育部主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工程施作校園環境品質維護注意事項」、「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作業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八、履約地點為學校教學(行政)使用空間,廠商施工不得影響其使用;如作業時影響教學(行政)、活動等使用,應立即停止,進行協調時間後擇期作業;並以納入施工計畫辦理。 九、有關工程人員進出場管制、臨時設施,施工便道、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籬、開口護欄等)、交通安全維護、汛期防災措施、消防防護計畫作業、施工範圍各類管線(電源)移復等分項作業,確實納入施工計畫內容辦理並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規定及防疫措施等事宜。 十、廠商於補強工程施工前應先將留置於室內外之既有設備、器材、電腦、地板、掛飾、裝飾物、門、窗戶、窗簾、管線等一切受工程影響之設備妥為保護或依業主指定移至定位暫存,在施工室內外之物品應覆蓋適當遮蓋物,施工周邊範圍之設備,應以包膜及其他保護措施保護,以阻絕水及灰塵,其費用包含於室內外設備搬遷及還原費中,不另給價,俟補強完成後將物品復位,不得損壞或污染,否則應負完全賠償或清理之責任。(※設備原則採用工業PE伸縮膜包覆保護,其餘桌椅設施使用帆布包覆保護)遷移前及復原後均應會同主辦機關(使用單位)及監造單位測試各項設備功能是否正常,並做成書面紀錄各一式3份供各單位留存。 十一、拆除之有價剩品,應堆置於廢品暫置場,廠商不得私自運出。 十二、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十三、※本工程招標案,經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後,調整施工期限增加變更為160日曆天(原施工期限120日曆天,增加40日曆天)、擋土支撐等施工方法之部分預算與工項等屬重大改變情形;本(第07次)案公開招標為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修正後第一次招標,援用C1110210標案案號重行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即等標期不得予縮短,且修正後招標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四、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fetched_at 2022-08-22T08:46:12+08:00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正氣北路911號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110A2008-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5&orgId=3.9.84&cno=C1110210&seq=07&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1/09/06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40,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740,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4條第1項規定營造業非經許可,領有登記證書,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不得營業。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並具下列條件:置領有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並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具二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經驗之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附加說明 一、計畫名稱:111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 二、工程名稱: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並於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履約溯及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四、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2日至111年08月25日前以書面提出] 五、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之期限:111年09月02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1)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3日至111年08月26日前以書面提出] 七、廠商確依「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採購契約之環境安全衛生條款」、「教育部主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工程施作校園環境品質維護注意事項」、「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作業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八、履約地點為學校教學(行政)使用空間,廠商施工不得影響其使用;如作業時影響教學(行政)、活動等使用,應立即停止,進行協調時間後擇期作業;並以納入施工計畫辦理。 九、有關工程人員進出場管制、臨時設施,施工便道、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籬、開口護欄等)、交通安全維護、汛期防災措施、消防防護計畫作業、施工範圍各類管線(電源)移復等分項作業,確實納入施工計畫內容辦理並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規定及防疫措施等事宜。 十、廠商於補強工程施工前應先將留置於室內外之既有設備、器材、電腦、地板、掛飾、裝飾物、門、窗戶、窗簾、管線等一切受工程影響之設備妥為保護或依業主指定移至定位暫存,在施工室內外之物品應覆蓋適當遮蓋物,施工周邊範圍之設備,應以包膜及其他保護措施保護,以阻絕水及灰塵,其費用包含於室內外設備搬遷及還原費中,不另給價,俟補強完成後將物品復位,不得損壞或污染,否則應負完全賠償或清理之責任。(※設備原則採用工業PE伸縮膜包覆保護,其餘桌椅設施使用帆布包覆保護)遷移前及復原後均應會同主辦機關(使用單位)及監造單位測試各項設備功能是否正常,並做成書面紀錄各一式3份供各單位留存。 十一、拆除之有價剩品,應堆置於廢品暫置場,廠商不得私自運出。 十二、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十三、※本工程招標案,經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後,調整施工期限增加變更為160日曆天(原施工期限120日曆天,增加40日曆天)、擋土支撐等施工方法之部分預算與工項等屬重大改變情形;本(第07次)案公開招標為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修正後第一次招標,援用C1110210標案案號重行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即等標期不得予縮短,且修正後招標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四、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截標時間 111/09/05 17:00
開標日期 111/09/0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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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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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AwNjc5MzA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9.8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正氣北路911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陳裕昌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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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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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C111021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工程計畫編號
110A2008-2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08/22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5&orgId=3.9.84&cno=C1110210&seq=07&UpdSq=01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0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06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40,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740,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4條第1項規定營造業非經許可,領有登記證書,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不得營業。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並具下列條件:置領有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並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具二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經驗之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一、計畫名稱:111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 二、工程名稱: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並於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履約溯及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四、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2日至111年08月25日前以書面提出] 五、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之期限:111年09月02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1)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3日至111年08月26日前以書面提出] 七、廠商確依「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採購契約之環境安全衛生條款」、「教育部主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工程施作校園環境品質維護注意事項」、「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作業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八、履約地點為學校教學(行政)使用空間,廠商施工不得影響其使用;如作業時影響教學(行政)、活動等使用,應立即停止,進行協調時間後擇期作業;並以納入施工計畫辦理。 九、有關工程人員進出場管制、臨時設施,施工便道、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籬、開口護欄等)、交通安全維護、汛期防災措施、消防防護計畫作業、施工範圍各類管線(電源)移復等分項作業,確實納入施工計畫內容辦理並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規定及防疫措施等事宜。 十、廠商於補強工程施工前應先將留置於室內外之既有設備、器材、電腦、地板、掛飾、裝飾物、門、窗戶、窗簾、管線等一切受工程影響之設備妥為保護或依業主指定移至定位暫存,在施工室內外之物品應覆蓋適當遮蓋物,施工周邊範圍之設備,應以包膜及其他保護措施保護,以阻絕水及灰塵,其費用包含於室內外設備搬遷及還原費中,不另給價,俟補強完成後將物品復位,不得損壞或污染,否則應負完全賠償或清理之責任。(※設備原則採用工業PE伸縮膜包覆保護,其餘桌椅設施使用帆布包覆保護)遷移前及復原後均應會同主辦機關(使用單位)及監造單位測試各項設備功能是否正常,並做成書面紀錄各一式3份供各單位留存。 十一、拆除之有價剩品,應堆置於廢品暫置場,廠商不得私自運出。 十二、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十三、※本工程招標案,經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後,調整施工期限增加變更為160日曆天(原施工期限120日曆天,增加40日曆天)、擋土支撐等施工方法之部分預算與工項等屬重大改變情形;本(第07次)案公開招標為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修正後第一次招標,援用C1110210標案案號重行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即等標期不得予縮短,且修正後招標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四、其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fetched_at
2022-08-22T08:46:12+08:00
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正氣北路911號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0A2008-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05&orgId=3.9.84&cno=C1110210&seq=07&UpdSq=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1/09/06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40,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740,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4條第1項規定營造業非經許可,領有登記證書,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不得營業。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依營造業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並具下列條件:置領有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並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具二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經驗之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附加說明
一、計畫名稱:111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 二、工程名稱: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並於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履約溯及自機關決標之日起生效) 四、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2日至111年08月25日前以書面提出] 五、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之期限:111年09月02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1)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111年08月23日至111年08月26日前以書面提出] 七、廠商確依「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採購契約之環境安全衛生條款」、「教育部主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工程施作校園環境品質維護注意事項」、「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作業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八、履約地點為學校教學(行政)使用空間,廠商施工不得影響其使用;如作業時影響教學(行政)、活動等使用,應立即停止,進行協調時間後擇期作業;並以納入施工計畫辦理。 九、有關工程人員進出場管制、臨時設施,施工便道、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籬、開口護欄等)、交通安全維護、汛期防災措施、消防防護計畫作業、施工範圍各類管線(電源)移復等分項作業,確實納入施工計畫內容辦理並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規定及防疫措施等事宜。 十、廠商於補強工程施工前應先將留置於室內外之既有設備、器材、電腦、地板、掛飾、裝飾物、門、窗戶、窗簾、管線等一切受工程影響之設備妥為保護或依業主指定移至定位暫存,在施工室內外之物品應覆蓋適當遮蓋物,施工周邊範圍之設備,應以包膜及其他保護措施保護,以阻絕水及灰塵,其費用包含於室內外設備搬遷及還原費中,不另給價,俟補強完成後將物品復位,不得損壞或污染,否則應負完全賠償或清理之責任。(※設備原則採用工業PE伸縮膜包覆保護,其餘桌椅設施使用帆布包覆保護)遷移前及復原後均應會同主辦機關(使用單位)及監造單位測試各項設備功能是否正常,並做成書面紀錄各一式3份供各單位留存。 十一、拆除之有價剩品,應堆置於廢品暫置場,廠商不得私自運出。 十二、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十三、※本工程招標案,經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後,調整施工期限增加變更為160日曆天(原施工期限120日曆天,增加40日曆天)、擋土支撐等施工方法之部分預算與工項等屬重大改變情形;本(第07次)案公開招標為流廢標改進措施(第2次)檢討修正後第一次招標,援用C1110210標案案號重行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即等標期不得予縮短,且修正後招標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四、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截標時間
111/09/05 17:00
開標日期
111/09/0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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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精勤樓耐震補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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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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