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建築法第7條規定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增設之昇降設備(電梯)設施所稱雜項工作物,雜項工作物之建築,應請領雜項執照為建築法28條規定;本工程建築物高度10.5公尺以上,逾土木包工業承攬臺東縣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其建築物高度之規模範圍,爰承攬資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台幣137,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附加說明
1.107年度增建精勤校區建築科館無障礙電梯工程﹝※含執照開工申報、施工勘驗申報、昇降設備〈電梯〉竣工檢查使用許可、無障礙設施勘檢及使用執照請領等工作事項﹞
2.其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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