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9.5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林雨慶 |
| 聯絡電話 | (02) 27356186 #140 |
| 機關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和平東路二段九十四號 |
| 傳真號碼 | (02) 273508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3/08/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8/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8/1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校史室(10631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4號行政樓1F)。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31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九十四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如下方欄位附加說明一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下方欄位附加說明二規定。 |
|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廠商信用之證明 |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資格項目 | 附加說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詳本案招標文件02工程採購契約書稿第七條相關規定): 工程之施工,應於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除另有協議),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3年10月15日。 二、廠商資格摘要(詳本案招標文件03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相關規定):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基本資格:符合以下依法登記開業登記其中之一── 1.丙等或以上綜合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 3.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公會會員證書(室內裝修業得免附)。 3.承攬工程手冊(室內裝修業得免附)。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辦理。 三、本案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為(詳見本案招標文件03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規定): 1.資格審查、評審會議(不必現場簡報):113(下同)年08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 2.議價或比價(若有需要,並視情況由機關調整並通知評審合格廠商):08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45。 |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一、履約期限(詳本案招標文件02工程採購契約書稿第七條相關規定): 工程之施工,應於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除另有協議),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3年10月15日。 二、廠商資格摘要(詳本案招標文件03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相關規定):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基本資格:符合以下依法登記開業登記其中之一── 1.丙等或以上綜合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 3.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公會會員證書(室內裝修業得免附)。 3.承攬工程手冊(室內裝修業得免附)。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辦理。 三、本案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為(詳見本案招標文件03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規定): 1.資格審查、評審會議(不必現場簡報):113(下同)年08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 2.議價或比價(若有需要,並視情況由機關調整並通知評審合格廠商):08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45。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
| 截標時間 | 113/08/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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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