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B2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B1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二)建築物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電梯協會會員
(四)納稅證明
(五)信用證明
其他: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保固期為三年並含每月全責保養二次(含)以上及保險,保固期間需配合機關修改軟體之費用含於保固內。
2.承商保固期間內應由當地的分公司或是派員進駐等,如遇機組發生故障,由機關承辦單位通知前往緊急修護,需於30分鐘內向機關承辦單位報到,並於50分鐘內回報處理情形,如未能立即處理完成者,由承商依機關之需要,設定預定修復完成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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