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B1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先至新民院區行政樓1樓出納組繳費)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新民路152號知行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B1收發室(文書組)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品項之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藥品許可證或相關文件及其合格授權書(台製藥品需另繳交工廠登記證及PIC/S GMP合格證明)
5.有健保給付項目者之健保碼及核價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採購法及藥事法相關規定,投標廠商需持有下列證明文件者,始得參加投標。
1.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品項之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藥品許可證或相關文件及其合格授權書(台製藥品需另繳交工廠登記證及PIC/S GMP合格證明)【一式兩份】。
5.有健保給付項目者之健保碼及核價證明。
(二)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以影本為原則,惟本院得要求廠商限期繳驗正本,如得標廠商逾期未繳驗者,本院得撤銷決標並沒收全部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限制廠商資格之理由及必要性】:本案各項藥品均屬侵入性藥品,為顧及病患生命安全及確保醫療品質,需經機關進藥合格並經藥事委員會通過。
【機關審查程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0條第2款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投標之品項須符合下列程序:
(一)基於維護健康及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投標廠商欲投標之品項,須於資格標前經進藥合格,並經資格標審核合格者,始得參加後續規格、價格之投標。
(二)資格標前需完成進藥程序(全年接受申請:未完成審核程序者將保留為下一次標案之審核名單)。
【購買文件之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200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加附回件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200元(多退少補),並註明「郵購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D10701藥品聯合招標案標單」,逕寄「宜蘭市校舍路169號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例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二)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廠商採用電子領標者,請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投標封內。
【其他】:
(一)詳細規格請閱本室招標文件
(二)規格、價格標截標時間:106年8月24日下午17時
(三)規格、價格標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8月25日下午14:00於本院新民院區知行樓2樓會議室
※更正規格明細表:
1.項次11藥品成分含量
2.項次13廠牌及產地
3.項次24藥品成分含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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