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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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974 花蓮縣 壽豐鄉 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出納組)
開標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行政大樓109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45,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郵政第39-1號信箱或親送本校行政大樓文書組收發室(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2.8.1. 第一批:決標後30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款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1.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 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以公告程序公開徵求廠商辦理比、議價。
2.標案文件上網領取者,免費;親自領取,請至本校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東華辦事處(附設於行政大樓128室)或出納組(同前地點)繳交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後領件。
3.郵購領標:以限時掛號寄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出納組(註明購買標單名稱及案號)並附文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國立東華大學及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且貼足國內快遞郵資.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截止收件期限前,掛號郵寄花蓮郵政39-1號信箱或親送本校行政大樓文書組收發室,逾時概不受理親自至本校領標或投標者,以本校上班時間為限(8:00-12:00,13:00-17:00).
5.本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新台幣445,000元正.。
5.標價超過預算(NTD14,852,000)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於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期限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
7.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審議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