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1,354,53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白沙大樓地下1樓開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允許共同投標,或單一廠商具備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廠商均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佔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水管承裝業(E5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建築工程)或相當之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台幣:1億4918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台幣:3億7294萬元整),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本工程第4次招標,縮減建築規模,調整為地下1層地上7層建築物。
第1次招標文件更正說明:
標單詳細表部分--
壹.六.1.(11)_單位" M"改"座"
壹.六.1.(55)_單位"座"改"M2"
壹.二.3_土方暫置區安全維護措施增加說明及備註
壹.四.25_修改備註欄
貳.一.1~3、貳.二.2~3_(a)工作要項新增備註"須符合耐燃三級規定"(b)單價分析各項目"耐燃三級"字眼刪除
貳.一.2~3、貳.二.2~3_五金配件增加備註敘述"包含各項目所需之五金配件、櫥櫃及抽屜鎖扣、滑軌、文具鍵盤架...等。"
貳.一.3、貳.二.3_單價分析新增"T5燈管14W*1(含燈座、開關及電源接續費用)"項目
伍.三_新增試驗項目及調整抽驗數量
建築圖部分--
修正A2-1~3,A7-33~39,A7-41~47,A7-50~55
新增水保圖、土方暫置區配置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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