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校出納組以現金繳納,郵購者以郵政匯票購買,受款人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電子領標方式招標文不收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號(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文書組郵件收發室)
履約期限
以決標日起次日內開工,並於開工後105日曆天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均須為與正本相符之影本)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持有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經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3.當年度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4.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詳招標文件。本採購案訂於107年3月29日上午11時開標,開標地點為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本採購案於107年3月15日更正2項招標文件,其一為04審查辦法:審查會議時間訂於107年3月31日下午1時30分,地點為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其二為10投標標價清單及標價分析表:貨櫃汰換更新工程工項中,貨櫃材質說明修正為(鋁製貨櫃或冷凍櫃-不含壓縮機),並增列單價分析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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