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圖書館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圖書館期刊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於 98年4月13日起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公司組織依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獨資、合夥之商業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亦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詳見招標文件) 。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
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國外廠商檢附在臺設有分公司、辦事處之證明文件。
(四)國內廠商應提出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供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減價或比價時用。
(五)經由國內廠商代表外國投標廠商參加投標者,應由該外國廠商出具之代理授權書及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供代理人…(詳見招標文件)。
(六)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詳見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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