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一七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公司營業項目有室內裝修施工業務、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投標廠商如為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須聘用取得證照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並將聘用之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證照一併投入標封內,以利開標審查資格標,作為審查合格廠商之依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不得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投標廠商資格部份,依營造業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因本案非單一專業施工項目,投標廠商如為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須聘用取得證照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並將聘用之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證照一併投入標封內,以利開標審查資格標,作為審查合格廠商之依據。並依採購法第41條及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爰本案將延長等標期2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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