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價金條件,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8萬9,766元,後續擴充期限為105年12月15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蘆洲校本部教學大學一樓會議室(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一七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持有以下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不得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工期30日曆天。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以日曆天計算,所有日數均應計入。 但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前未可得知之放假日,不予計入,但施工期間,當日上午下雨,全日不計工期,當日下午下雨,不計工期半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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