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建築工程科或室內裝修業)。
(3)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建築師證書或從事室內設計裝修之專業設計技術人員證書。
■室內設計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從事室內設計裝修之專業設計技術人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司登記或設立相關文件。
(1)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
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
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查復表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投標廠商切
結書。
■資格證明文件請依招標文件之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審查項目
依序檢附,並裝入廠商證件內密封後投遞。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檢附企劃書(含參與專業技術人員之人員名冊)10份(依徵
求文件之規定)。
■投標文件之裝封、投遞:
(1)企劃書:投標廠商應依「企劃書徵求文件」要求製作企劃書一式10份,分別裝訂成冊,封面加蓋投標廠商登記印鑑及負責人簽章。
(2)外標封:參加投標廠商應將前述填妥之「企劃書」一併裝入「外
標封」內,以上資料廠商可自行使用一個紙箱或標準郵政紙箱密封,再貼上投標封套,其封面應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全銜)、地址、電話、傳真、統一編號(無者免填);經書面密封妥後,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中山大學郵局第74號信箱或派專人送本校總務處營繕組,逾時寄(送)達者概不受理;經送達之投標文件,自該投標文件送達本校收件後立即生效,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作廢或撤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