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行政大樓3樓3001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派員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辦公室(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行政大樓3樓3001室)或掛號寄達中山大學郵局第53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
(二)符合上開條件資格之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
3.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都市計畫地區)
4.建物第一次登記圖說(建物測量成果圖) 與使用執照影本
5.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物登記簿謄本
6.所有權權利人同意書
7.相關權利(包含抵押權等)人放棄(優先承購權)切結書
備註:但土地所有權人或本校不在此限
8.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10.投標標價清單
備註:
1.上述資格文件第2.~5.項請另外再準備1式10份(分別裝訂於徵求文件內)
2.證件影本請書明或加蓋與正本相符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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