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4樓總務處會議室(行4006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中山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行政大樓3樓3001室)或掛號寄達中山大學郵局第53號信箱
履約期限
112年1月31日以前完成,餘詳採購規格表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有本案履約標的之營業項目包含以下其一,且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情形:
1.【G9】電信業
2.【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二)符合上開條件資格之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3.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需求(或規格)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圖資處,王先生(07)525-2000分機2515。
二、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於標封內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採購規格表中標明應檢附之各項證明文件」。
三、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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