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中興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9.2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2840677#67 |
| 機關地址 |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
| 傳真號碼 | (04)228710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9/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中興大學 /事務組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0/09 10:00 |
| 開標時間 | 107/10/09 15: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1樓採購組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校採購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0月15日開通上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資格摘要-詳如投標須知]:凡登記合格具備下列各項證件之廠商均可參加投標,投標時應附相關證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規格明細。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1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二、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標價超過開標前訂定之底價,本校將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減價。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到場減價日期及時間同開標日之時間,地點為本校行政大樓1樓採購組,到場減價時請備妥授權書、產品型錄以供審核(無法到場者,請將型錄放標封內,所提型錄必須依據規格需求所列像次,依序標示並以色筆標明,於截止投標前寄至本校採購組),審核通過後再行辦理議價及決標。 三、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如有疑問得於投標前向本 校查詢,有關招標規範請洽圖書館 蕭編審,聯絡電話(04)22840290分機218,有關招標程序請洽總務處採購組楊小姐:聯絡電話(04)22840677分機67。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中興大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0/09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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