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得標廠商履約半年以上,隨機抽樣10個使用單位填寫滿意度問卷調查表評分,作為後續續約依據;經評估履約情形優良,經機關同意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續約一年;履約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後續預算若未核准,則不行使此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履約期限
自110年01月0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摘要-詳如投標須知]:凡登記合格具備下列各項證件之廠商均可參加投標,投標時應附相關證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本案證件審查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止,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規格表等。
2.本案有關規格聯絡人:資產經營組陳先生或蔡先生;電話:04-22840272分機27或2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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