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TG073 已決標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南投分部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樁採購案

國立中興大學 決標日:113/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000,000
原始預算
$ 27,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
機關代碼 3.9.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國耀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5
機關代碼 3.9.27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聯絡人 洪國耀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5
傳真號碼 (04)2285086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9.電力排除項目HS 9028電錶。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9.電力排除項目HS 9028電錶。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3 交通部公路局
補助金額 27,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09
原公告日 113/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09: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行政大樓2樓營繕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且無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應提供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其他(營業項目有充電樁建置、系統服務者】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如下(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需含營業項目):廠商屬營利事業者,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繳交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加蓋查覆單位圖章)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電器安裝業需要檢附)。 (五) 押標金憑證。 (六)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 投標切結書。 (八)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九)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
機關代碼 3.9.2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國耀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5
機關代碼
3.9.27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聯絡人
洪國耀
聯絡電話
(04)22840276#15
傳真號碼
(04)2285086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9.電力排除項目HS 9028電錶。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9.電力排除項目HS 9028電錶。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5.3 交通部公路局
補助金額
27,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09
原公告日
113/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09:00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行政大樓2樓營繕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且無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應提供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其他(營業項目有充電樁建置、系統服務者】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如下(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需含營業項目):廠商屬營利事業者,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繳交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加蓋查覆單位圖章)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電器安裝業需要檢附)。 (五) 押標金憑證。 (六)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 投標切結書。 (八)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九)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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