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預計總採購金額約新臺幣1,509,480元,包含後續擴充1年(至107年12月31日)。
2.本採購後續擴充續約條件:由機關保留後續選擇廠商之主動權,採取「期末簡報」評分方式,廠商須於合約結束前1個月,以簡報方式向機關展現其服務表現及續約能力,經認為廠商履約良好,送機關首長核可同意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如有新增項目,另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事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郵政17-150號信箱或本機關文書組(行政大樓4樓)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若決標日晚於106年1月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乙級以上冷凍空調業【E602011】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之資料代替】
(3)納稅證明文件。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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